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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意經濟時代的大學教育理念
華南師範大學 郭強 戴黍
上世紀末的十餘年間,資訊技術的發展極大地改變了傳統工商業模式,催生出許多新的業態,並且深入變革著社會及其成員的生活狀態、溝通模式甚至學習方式。比如,大規模網路開放課程(慕課MOOC)已經對傳統大學中的教與學的方式提出了挑戰,世界各國的教育機構都在認真審視、積極探索和應對互聯網對教育所帶來的變革、衝擊和機遇。
進入21世紀以來,創意、創新迅速成為時代發展的主題。誰在知識創造和科技創新方面佔據優勢,誰就能夠在發展上掌握主動,因此未來的競爭從根本上說就是創新的競爭。如果把資訊網路看作是一種技術工具,那麼其更多影響和改變的是人們做事的方式,這種改變和影響仍然可以觀察、其方向和規律可以一定程度上被人們所把握。而創新時代中更多需要依賴於人的創意、想法,大腦深處的靈感很難被外界所觸及和感知,其發展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對於以知識的傳承、傳播和創造為核心任務的大學而言,其自身首先就要接受創意、創新所帶來的挑戰和衝擊,並且這種挑戰和衝擊甚至會比資訊網路技術本身所帶來的還要猛烈。
約翰·霍金斯(John Howkins)被人們尊稱為世界創意產業之父,是全球創新模式的積極推動者和創意產業研究專家,其2001年出版的《創意經濟》成為全球創意產業的奠基之作。霍金斯總結了當前全球創意經濟發展面臨著四大挑戰:一是創意不容易被觀察,二是創意經濟需要全新的概念和標準,三是妥善保護智慧財產權,四是更多的合作。這四大挑戰將對社會、經濟、文化、法律等等諸多方面產生影響,同時也要求大學及時改變自身的教育理念、調整傳統的運作模式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因為創意不易被觀察,創意經濟時代帶來的將是一個嶄新的環境,所有的元素都是新的,所有的一切都隨時處於可能變化創新的狀態,變化的方向和探索的結果往往存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所以傳統的拘泥於對錯結果的傳道解惑就顯得不合時宜,而關於相關原則的教育則至關重要。所謂原則,即說話做事所遵循的根本法則、標準和指導思想,是言行所依據的準則或規範。比如,法律原則無論是對法的建立還是對法律的實施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它在法律中不僅是僵死的規定,而且是活動的內容,但更多是隱性地發揮其普遍效力。隨著社會實踐的變化發展,當已經成文的法律規章不能協調解決新出現的矛盾時,法律原則指導著法律解釋和法律推理去分析新矛盾的應對策略,補充暫時性的法律漏洞或空白,強化法律的調控能力,同時法律原則也是確定行使執法者自由裁量權合理範圍、邊界的依據,可以防止由於適用不合理的規則而帶來的不良後果。
創意經濟需要全新的概念和標準。創意經濟的核心價值並非資本或土地,而是想像力,所以工業經濟價值標準,包括利息、利率的變化,與人腦中創意的方法是完全不同的。工業經濟時代人們處理經濟發展的方式往往聚焦在“一次性創新”上,其結果反映在不斷降低成本和價格的大規模生產上,霍金斯把這種活動稱為“重複經濟”。傳統經濟體系中,原材料和產品的成品形態是物質的並且可以量化,而在創意經濟中投產和產出則更多是主觀的和定性的。既然在創意經濟時代一切都是變化和新穎的,那麼在大學教育中首先就需要教師進行自我調整和變革,以更加開放和包容的態度對待知識和學生。當代大學的主力師資基本上是在傳統經濟時代中成長和接受教育的,所理解和使用的概念通常是明確無誤的、標準也清晰可辨。但是,如果仍然秉持過去的方法理念來應對創意時代的教育,就會束縛學生創造力的培育。例如蘋果公司的新產品ipod問世的時候,如果按照過去的標準完全可以把它簡單歸入可擕式多功能數位多媒體播放機,或者乾脆告訴學生這是MP3播放機。時至今日,除了語音通話,ipod和iphone又有什麼區別? ipad能被叫做大號的iphone嗎?未來三者會最終整合為一嗎?一個簡單“yes or no”,極可能熄滅創造的火焰。這或許意味著,面對未來很多新事物,教師需要學生告訴他們答案而不是相反。重複經濟中的教育傾向于在集中化的教學模式下,個人必須努力給出“正確答案”;而在創意經濟的環境中,應該更加側重在自由開放的學習中,鼓勵學生“獨立思考”。創意環境的強度依賴於人類持續學習和創造的能力,因此大學的育人應該更加注重學生自我學習能力的培養,而不是已有知識的傳道授業,“只有教會我們如何學習,教育才是有用的”。知識是前人經過無數次的探索、實驗、論證才得到的,教學有必要將這一過程告知學生,而不是教給他們孤立的知識點。
妥善保護創意的智慧財產權需要平衡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制度,另一方面則是收益。社會需要建立一系列的法律制度來確認和保護創新者的權利和收益,只有這樣創新者才會有更大的激勵去進行更多的探索和創造。這時法律制度試圖完成一個自相矛盾的任務:在保持對創新者最大化激勵效果的同時,出於道德和公義的考量需要讓盡可能多的社會公眾享受到創新的好處。大學同樣是在這樣一個矛盾衝突的過程中引導老師和學生去完成知識的學習和創造,首先需要讓所有人學會尊重他人的創造和智慧財產權,不能偷取和剽竊他人的知識成果,這是個人學術道德的底線不可逾越。其次應該教導學生作為未來的創意工作者如何嫺熟地運用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讓學生知道是否應該、以及何時何地去正確行使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教給學生如何根據權利的定義、範圍、介質、語言和條款,以多種方式對其進行劃分和授權並獲取未來的潛在收益。對於經濟利益的追求一直是推動工業經濟前進的源動力,現代大學更加需要教導學生在創意經濟時代個人如何進行利益與公義的取捨,大聲希音、大象無形,大學之大在於其能夠勘破現實經濟利益紛爭的束縛,大學需要將自身的這種博大境界轉化為學生寬廣的眼界與心胸。
創意需要更多的合作。霍金斯主張將各種不同的聲音融入在一起,相互吸收,結果會更好。“協同創造才是唯一的創造,而無中生有不是真正的創造,而是一個謬論、一個錯誤,一個西方到今天才意識到的錯誤。”長期以來,優勝劣汰的競爭法則一直是推動工業經濟提高效率的有力工具,然而隨著知識在經濟運行中重要性的不斷提高,企業已經學會從完全的競爭走向競合、從競合到主動合作,在合作互動的交流中人們往往會發現,靠斤斤計較所帶來的利益,可能遠不如互惠共生與協作帶來的回報高。重複經濟強調的是競爭,而創意經濟更加看重協作。不幸的是很多現代大學仍然停留在過去強調競爭的桎梏之中,這種競爭性體現在對學生考試成績排名、考評等級和評優的機會、獲得學生社團職位乃至好工作的機會等等,這種強烈的競爭氛圍難以培養學生在創意時代的合作精神。有關學生之間交流與合作方面的研究表明,學習不是孤立的行為,也並非競爭;學習和工作一樣,具有社會性和合作性的特點;作為學生,同其他同學一起探討問題可以進一步增加自己對學習的投入;介紹自己的觀點並回應別人的見解可以加深對問題的理解,同時也會使自己的思維變得更敏銳。蕭伯納說過:“你有一個蘋果,我有一個蘋果,我們彼此交換,每人還是一個蘋果;你有一種思想,我有一種思想,我們彼此交換,每人可擁有兩種思想。”而不同的思想碰撞在一起往往又會激起更多靈感的火花並創造出新的知識,通過協作與碰撞產生發明創新的例子在過去歷史上不勝枚舉,而未來知識經濟的創意、創新會更加依賴於不同個體、不同組織相互之間的交流協作,促進知識傳遞共用和啟迪創新,現代大學需要為此做好充分的準備並開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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